【税法大全】15%企业所得税税率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在具体执行中,对于一些特定的纳税人施行了优惠税率15%,今天就和德新税悟一起来梳理一下,究竟哪些纳税人能够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吧。
1.高新技术企业(微信公众号:德新税悟)
政策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政策内容:(1)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2)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3.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政策内容: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政策速递】财税〔2020〕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8〕44号
5.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
政策内容: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47号
6.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政策内容: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
7.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8.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
相关链接:【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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